「胡鬧,簡直是胡鬧!一個縣裡的幹部跑到省里來告狀了,葉霜書記你這領導是怎麼管理的?」
「馮秘書長,這件事我還不清楚,我馬上會去了解的。」
成州市市委書記葉霜在下午快下班時,接到了省廳馮秘書長打來的電話,領導上來就是一番質問,搞得她也是有些懵。
「你不用去了解了,現在就給那個凌正道打電話,讓他回你們成州去!你們知道這件事,影響有多惡劣嗎?」
葉霜聽馮秘書長把事情說了個大概,心裡也是氣的不行,這凌正道到底想幹什麼,竟然跑到臨山市去告狀了。
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告的還不僅僅是東嶺省電視台,還有省電視局、以及省宣傳部以及省廳的一位副秘書長。
葉霜是怎麼知道這些的?馮秘書長在電話里氣急敗壞地都說了,律師函都送到了省廳去了,這不是要起訴是什麼?
「凌正道你……」葉霜掛斷了領導電話,就忍不住想罵凌正道,不過這位葉書記雖然平時很兇,卻並不會罵人。
平息了好半天,葉霜覺得自己的心情稍稍平靜下來後,才撥打了凌正道的電話,她擔心自己一氣之下會把手機給摔掉。
凌正道這會兒在幹什麼,他還在臨山市的興隆酒店的總統套房中呼呼大睡呢。這累了一夜,又忙了一上午的,身子一沾上床直接就睡著了,睡的連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
葉霜一連打了兩次電話,才聽到手機中傳來了一聲懶洋洋的聲音,「喂,找誰呀?」
「凌正道,你說我找誰!」
葉霜嚴厲的聲音,總算讓睡夢中的凌正道回過神來了,「葉書記你好,我今天跟縣組織部請了病假,沒有去上班……」
「我當然知道你沒上班,我就問你,你跑到臨山市去幹什麼了?」
凌正道聽到這裡,腦袋隨之又清醒了幾分,這不用猜他都知道,肯定是省里的領導,把自己送律師函的事情告訴葉霜,領導這是來興師問罪的。
「葉書記,我是來和省電視台就一起名譽侵犯事件,來進行商討解決的。可是他們不想商討解決,所以我給相關領導送了律師函,準備起訴他們。」
凌正道這話說的不亢不卑的,搞得葉霜一時間竟沒有反應過來,這話好像說的也沒毛病呀。
「你起訴誰?誰給你的這本事,竟然起訴省廳的領導,凌正道你故意給我搞事情是不?」
「葉書記你這麼說就不對了,我要起訴的只是侵犯他人名譽的相關人員,這和他們的職務沒有任何的關係!」
「你少在這裡跟我廢話!現在馬上給我回來,不然你這中平縣紀委監察局長就別幹了!」
「如果葉書記你這麼說,那我只能說,你是在利用職權阻礙我的合法起訴權。如果是那樣的話,稍後我也會給送一份律師函的……」
「你說什麼!你還想告我?」葉霜氣憤之下,竟也是有些懵了,這個凌正道是不是腦子進水了,連主管他的領導都敢告?
「我是認真的,現在我就是以受害人的身份和您談話,而並不是上下級的身份。」
「你想造反是嗎?凌正道我告訴你……」
「如果我只是因為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就被您認為是造反的話,我無法可說。但是有一點就是這個官司我是打定了!」
葉霜在官場這麼多年,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也是見多了,可是卻從來沒見過,一個下屬張口閉口就要起訴自己的。
不過想想這也沒有什麼奇怪的,畢竟凌正道連省廳的領導都打算起訴了,好像也不差自己這市委書記一個人了。
葉霜這會兒也無語了,氣的就想要掛斷電話時,凌正道卻又說:「葉書記,你就不問下我要起訴省廳領導的原因嗎?」
對呀!這個凌正道缺根筋似的,把律師函都發到省廳領導那裡去了,他到底是為了什麼呀?葉霜還真想知道答案。
「為的就是中平縣職業中專的五名受害學生,東嶺衛視民生新聞的偏實報道,嚴重損害了五名學生的名譽權!」
凌正道把自己從昨晚看了民生新聞報道,到連夜前往受害學生家中,以及與省電視台商討的事情全部對葉霜說了一遍。
「我之所以要去起訴,就是要為五個受害學生和她們的家長討回一個公道。我是以一個委託人的身份做這件事的,而並不是中平縣幹部,希望葉書記可以理解。」
葉霜對於凌正道所說的問題,還是非常贊同的,同時也覺得凌正道的這種積極做法值得表揚,這樣做的確避免了悲劇的發生。
可是理雖然是這麼個理,葉霜卻還是覺得這件事,凌正道做的實在是讓人不知該怎麼看才好。
「正好葉書記你也給我打電話了,我也準備多向你請幾天假,希望你能夠批准……」
「凌正道你知道你這樣做,會給你自己造成多大的影響嗎?」
葉霜暗暗嘆息,在她看來,凌正道就是在拿個人仕途開玩笑,虧的自己還那麼看重他。
「如果能夠挽回五個人的名譽,我覺得這件事還是挺值的。而且我相信,領導一定會認可我的這種做法!」
葉霜第一次被別人說的啞口無言,倒不是說凌正道多麼能言善辯,實在是凌正道說的話,讓她也挑不出什麼毛病來。
然而在理的事情,有時候也不一定就完全正確。凌正道的未來,肯定也會因為這件事,或多或少地受到一些影響。
「對了葉書記,是哪位領導給你打的電話?」凌正道的話風突然就變了。
「這種事要我向你匯報?凌正道你不折騰能死是不是!」葉霜的聲音聽起來很是氣急敗壞。
「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就是想問問,然後給這位領導送一份律師函過去……」
還不等凌正道把話說完,葉霜那邊已經掛斷了電話。看著已經結束的通話,凌正道臉上也露出了無奈的苦笑。
說起來凌正道所做的這些事情,形式性遠大於實際性,雖然律師函已經送去了,可是東嶺省法院會受理這樣的訴訟嗎?
不過凌正道並不是那種搞形式的人,東嶺省法院不受理,那就連並東嶺省法院一起告,告到受理訴訟為止!
曾經有一部電影,就是講一個民婦去告官的故事。凌正道現在就好比那個民婦,不同的是他擁有周影這個優勢,可以更直接地走法律途徑。
但是有一點,民告官這種事真的很難。
有人可能會覺得凌正道的這種做法,太過於衝動,也不不符合實際,然而法律就擺在哪裡,為什麼不去用它去維護合法權益呢?
正是因為這種對於法律的忽視,才讓一些有權勢的人,不把「法律」兩個字放在眼裡,誤認為自己就是法律的化身。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自古就有的道理,所以為什麼就不能去起訴領導呢?
第九百八十章 民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