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疑明白,這一切都不是急切間可以完成的,好在他還年輕,還有很多的機會和時間。
種種這一切,需要的就是一個「緩」字。而墨家所想要滲透的計劃,也不能急躁,只能以十年甚至二十年為目標。
若無意外,適知道眼前這人還有十八九年可活,他死之後兒子也就剛剛成年,最後兩個兒子走的是兄終弟及的權力交接。
歷史上吳起來的太晚,晚到才變革了三五年就人亡政息,以至於最後貴族大舉反撲,楚國甚至連蜀國都打不過,最後在夷陵修築要塞、北邊丟了魯陽,徹底喪失了集權發展爭雄天下的機會。
矛盾越多、問題越嚴重,墨家就可以更加遊刃有餘,在君權與貴族的矛盾中生存下去。
一旁的孟勝偷看楚王的表情,心中對於適的謀劃更為讚賞。
今天這件事,似乎極為容易就已說動了楚王,實際上孟勝在來之前聽適的分析後明白,這一切其實已經做了五年的準備。
墨家這五年時間做個太多天下震動的大事,商丘城下更是讓楚王牢牢記住了墨家這支有組織有能力干涉各國內政的團體。
有了名聲和事實作為依靠,所以才能夠在今天說動楚王。
至於推薦縣尹的人才,暫時也不必著急,這是一兩年之後的事。
若論出身,適的出身終究還是低賤了些。
但是,墨家內部有不少出身稍微高一些的貴族,他們出面作為縣尹,實際上權力依舊掌握在墨家頂層,楚國的貴族們也未必不能接受。
楚王聽完適所規劃的一切,悵然道:「金玉其外之語,說的就是楚國啊。墨家這一次入楚助寡人,利天下,講述了這樣的道理,使我透徹明晰。先生可留在郢都?」
適搖頭道:「此事一畢,我們便要前往魯陽。如果王上的那些條件都能答允,墨家的守城器械也差不多可以運送過去了。魯陽公與巨子有舊,想來在那裡是可以很快加強魯關一帶的防禦。」
「王上欲要變革,首先就要賞罰分明。墨家如今於楚無功,若得縣尹之位,怕多有不滿。此次鄭韓欲入王子定,必攻魯關,墨家雖不反擊,但是守城尚可做,這便是王上藉此變革的契機。」
楚王點頭,也明白局面並不明朗。
適更清楚,楚國的野戰能力和稍微變革之後的魏國相比,相差太遠。七八十年前尚可平手,現在基本都是敗多勝少。
墨家有墨家的想法,適也有適的想法,種種看似說明白的規矩和不能逾越的準則之下,楚國只能不斷防守,沒有野戰能力也根本無從反擊——若不是鄭國內亂民眾厭戰直接投降,只怕反擊懲戒鄭國的戰役都會失敗。
敗得越慘,貴族的力量越微弱,楚王也越有變革的急迫性。這是逼出來的,比起楚王的承諾,適更相信情勢局勢之下的無奈。
楚王又問道:「如此,那麼墨家這一次貸款的償還條件,都是可以議定下來的。」
「墨家可以開礦冶鐵,一切收入我收十一。這是本金。」
「墨家貨物通行楚地免稅,這是利息。」
「魯陽防禦、鄢郢築城,這都是墨家藉以在楚立功,可以授命縣尹的說辭。」
適點頭道:「有些可以明說,有些不能明說,有些可以急迫,有些必須緩圖。如果可以,那就儘快盟誓準備契書,時間不等人。春耕之後,魏人必會出兵,最多半年,魯關必有一戰,我們也需儘快。」
適絕口不提墨家的目的,話語中儘是急楚王之急、想楚王之想,楚王也不再遲疑,思慮之後便即答允。
三日後,楚國群臣畢至,楚王熊疑與墨家簽訂了契書。
墨家的貸款以守城器械等作為支付,楚王也以開礦權和免稅權作為償還措施。
其餘密室交談的內容,楚國貴族並不知曉。
墨家做事雷厲風行,這件事做成、目的也已達到之後,適便與孟勝等人辭別楚王,沿路北上,前往魯關。
從沛縣前來這裡之前,這件事討論之後已經認定楚王必會答允,所以在沛縣那邊已經提前準備好了武器,正在往魯陽一帶運輸,前期數量並不多。
另有一批跟隨適前往郢都的墨者留下,在郢都落腳之餘,前往巴國接應那些已經離開沛縣三年的造篾啟歲等人。
適這一路走得並不快,也逐漸摸清楚了楚國現在的一些局面和情況。
從郢都到魯關,南陽盆地再加上魯陽潁川一帶,受封的封君足足有十七位。
拿和墨子算是有舊的魯陽公來說,最開始因為白公勝之亂,好龍的那位葉公平定白公勝之亂,讓司馬之位給子期。
子期之子公孫寬,受封於惠王。
原本的封地準備封在大梁,但是公孫寬表示:「大梁這地方是北方重縣,靠近三晉,我擔心自己的子孫背叛楚王投靠三晉,以至於斷絕了我的祭祀。不如把魯陽封給我。」
於是公孫寬始封魯陽。
而在吳起變法之前,楚國的政治一直動盪,所以名義上楚王有權收回封君的稱號,但實際上就是世襲的。如今的魯陽公是公孫寬後人。
墨子見於公孫寬之際,公孫寬曾說:「魯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
他既稱寡人,又稱四境為臣,因而在變法之前楚國的封君地位,基本等同於西周的諸侯國。
除了一部分縣,楚王為了收攏權力,拆分為封邑和直轄縣之外,像是魯陽這樣地方的縣都是縣公縣尹一體,掌握縣兵,自治之餘,還有開戰權。
因此後來吳起才說這些封君「逼上而虐下」,楚國的數次叛亂,也都是因縣公起、由縣公平。
如魯陽公,他在魯陽有自己的封邑和采邑,作為俸祿。這些俸祿是不上交的,而且也不和本地的縣兵有任何關係,他可以靠著俸祿養自己的私兵。
同時,在封邑采邑之外的廣闊土地,他還有治權,以地方大員的身份治理,包括管轄縣司馬等,可以徵召本地縣兵。
只是本地縣兵的賦,從魯陽出,但又不從魯陽公的封地出。作戰的時候,楚王可以調動一部分縣兵,但有時候也只能交由縣公自己掌控。
除了在魯陽的封地之外,第一任魯陽公還兼任過一段時間的楚司馬一職。
而司馬的職務俸祿,並非源於魯陽的封地,魯陽的封地只是采邑與官職不一樣。
在郢都附近的平原上,還有不少的「州」,比縣低一級,而且就在都城附近,這些州也分封給在中央任職的縣公們,作為俸祿收入。
南陽盆地附近的十七個封君,只是楚國諸多封君的一部分,到後期發展到封君最大的擁有「十四邑」,吳起變法人亡政息,最終封君尾大不掉——這也足夠封建,以至於楚國滅國容易、復國也易,成為了秦末想要開歷史倒車的主力。
可以說,楚王其實連郢都附近都沒有絕對的掌控力,因為一些貴族在郢都附近還有「食州」,更何況遠在潁水的魯陽。
後來吳起變法的一個措施,就是三代手爵,或者將封君的土地向一些「邊疆地區」分封,讓他們向外擴展。
這本來是一招好棋,但是死的太早,那些不滿的封君瘋狂反撲,甚至於還出現了息縣縣公叛逃魏國這樣的情況。
也就是吳起能打,其餘封君不敢在他活著的時候動手,否則這變革連撐到熊疑死都撐不到。
南陽平原和江漢平原,本是楚國的精華之地,但在封君封地犬牙交錯、擁有治權和軍權的情況下,楚國的對外戰爭能力可想而知。
一直到戰國末期,楚王才從一部分弱勢封君的手中,拿回了司法權,但那也只是挑軟柿子捏,真正強勢的封君楚王依舊不敢動。
沿途而上,楚國的生產力水平也是低得可以,牛耕之內的技術並未傳播至此,和已經展開了農業變革的沛縣局面完全不同。
封君有經濟特權,有諸多權力,食邑的收入或是養私兵,或是用來在受封的縣非自己食邑的地方放貸,不斷獲取收入。
私田制度在楚國還未大規模展開,但是在南陽盆地這些發展較好較早的地方,也有了部分私田。
兵制上,還是採用原本的農兵制度,平日種植,農夫需要履行種種封建義務。包括當兵、出征、修建宮室等等。
尤其是封君食邑上的農夫,他們的地位基本等同於農奴,要為封君勞作的同時,封君也對於他們有足夠的掌控力,並且剝削這些農夫的勞動。
一些比較大的城邑中,手工業者發展的還好,也逐漸出現了一部分有閒階層,這部分人算是墨家此時宣傳方向的主要受眾。
雖然生產力低下,但好在楚地並無寒冬,此時人口也不多,饑荒之年總能靠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頂過去,只是這種情況再加上農兵徵召制度,這也就必然導致楚國圍城半年多就是極限——如果戰爭不能在一年之內解決,以楚國現在的情況,必然會導致某個縣在之後大規模出現因為勞動力強制出征而出現的糧荒。
這也正是前任楚王對於墨家垂青青睞的原因,不只是集權的說辭,更有農業技術的變革帶來的戰爭潛力。
楚國地幅廣闊,看似縱橫數千里,然而就連精華之地的南陽江漢平原都是封君遍地的情景,也當真不負「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八字的評價。
第三零一章 金玉其外敗絮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