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腳虧了五千萬,後腳就賺了回來。
之所以變成了4450萬,那是因為林冬截留了票房分成的5%,大約760萬,成為克萊斯特文化基金的一部分。
用作做慈善去了。
也就是說,其實他這兩筆買賣不賺不賠。
起到的作用僅僅只是混了點錢做慈善。
慈善基金目前已經一千四百萬,雖然比不上那些動輒募捐幾個億的大基金,但是用來蓋學校已經可以蓋很多家了。
古校長蓋學校,一所也就幾十萬的樣子。
林冬就算蓋得更加高大上,這些錢也夠維持十所小學正常交工、運轉。
迄今為止,一共投資了六部動漫。
兩部《靈山王》,一部《搖滾哈士奇》,一部《猴子回來了》,外加剛剛投的《門仙》《我的老婆是條蛇》,六個項目有四個是賠錢的。
這比例其實已經算不錯了。
但林冬還是不太甘心,這麼一個半廢的行業,號稱只剩下情懷的動畫市場,為什麼兩個賣錢的動漫都被自己碰到了。
難道自己是什麼錦鯉體質。
哎呀,還是不要了,蠻噁心的。
林冬中午的時候有點食不知味,和杜啟喜一起去下面餐廳吃飯,只吃了四碗飯就放下筷子不吃了。
杜啟喜並沒有發現他老闆今天吃的有點少。
放誰誰也不會覺得吃四碗飯還少。
「老大,你要是不演的話,我可就便宜楊秋這小子了啊。」杜啟喜最後一次勸林冬參演。
「沒興趣,你快點把錢領走開始拍吧。」林冬懶得去演一個什麼山村少年。
有那時間,還不如去某點看呢。
更有代入感。
嗤,山村少年走出大山,遇到富家千金,然後就把她給綁架了。
這和猴子把七仙女定住,然後去吃桃子有什麼本質區別嗎?
「唉,那行吧,我就讓楊秋來演,三個女角色就給咱們公司的這三個女生吧,男一號他爹讓劉本奇老師來演,女一號她爹可以讓吳鐵老師出演,就是女一號她們三個誰來演呢?」
杜啟喜的意思是爭取老闆的意見。
林冬才懶得給他意見呢,不就是一部投資三千萬的中小成本電影嗎,而且劇情那麼的狗血。
「那就柳笑眉吧,氣質好,更像是富家千金,也算是本色演出了。」
這部電影,杜啟喜顯然是打算全部用克萊斯特文化傳媒的藝人。
下午的時候,北電那位動畫系的系主任劉寬終於來了。
林冬依舊沒有出面。
他和保羅·史密斯又談了一下。
一起參加的還有賠錢兄弟、錢娜,討論的中心還是代言的事。
你不得不承認,史密斯老頭真的是一個非常頑固的人。
他想要做的事情,沒到實在努力不了的地步,他就一定會想方設法的繼續努力。
這一次,他帶來了新的作品——專門為林冬量身打造的一套衣服。
今天才從大腐國空運過來。
通過和林冬聊天,他發現林冬對英倫很感興趣,對巫師的傳說也很感興趣。
所以他就連夜設計了一套衣服。
發給工廠加緊製作。
林冬是他們的品牌摯友,尺寸什麼一清二楚。
「哈利波特如果拍續集的話,這衣服可以拿去當道具服裝了。」當林冬在保羅·史密斯的強烈要求下穿上這身衣服後,大家都驚嘆不已。
「這種更偏向於時尚,如果用到電影的服裝設計上,特色恐怕要更加鮮明一點。」保羅·史密斯同樣很驚嘆。
他為林冬設計的衣服,實在是太適合了。
可以說,他的衣服就是專門為林冬設計的,所以才這麼的合適。
也可以說,林冬就是為了這套衣服長成這樣的。
嗯,至少在東方,能夠找到這麼契合他們品牌特性的模特,實在是少之又少了。
正因為有林冬的存在,保羅·史密斯才有信心在東方的時尚圈掀起一場英倫風,才有信心和burberry這樣已經在東方根深蒂固的品牌相抗衡。
paul smith在營銷方面做的一直很差。
不是他們不想做,而是一旦在營銷方面投入太多,他們就必然會在其他方面失去口碑。
前幾年,公司里引入了霓虹的資本,以為是一步打開東方市場的好棋。
事實上,鳥用都沒有。
他們選錯了合作對象。
霓虹就是霓虹,霓虹代表不了東方。
真正的東方,他這一次親眼看到了。
亞洲區,四季服裝,兩年一千萬的代言費,保羅·史密斯在一個代言周期內會為林冬專門設計兩套衣服。
既有設計師的重視和賞識。
又有豐厚的代言費。
「其實,也不是不可以。」換了一個小會議室,克萊斯特文化傳媒的幾個人在一起商量。
既然是商量,那就說明大家都心動了。
裴潛龍率先出口。
拒絕這個代言的決策是他提出來的,其他人都被他說服了。
事實證明他的決策是正確的。
克萊斯特文化傳媒宣布林冬放棄paul smith的代言,立刻就在網上引得一片讚嘆。
這說明什麼?
說明人家從頭到尾都沒想過和你爭,只是被你連續黑,最後不得不被動反擊。
現在,裴潛龍又說可以代言了。
「兩年一千萬,你們知道這是什麼概念嗎,黃達岸代言天俊手錶,兩年也就九百萬的代言費。」裴潛龍舉了個例子。
這個例子舉得好呀。
比黃達岸的代言費還高,這就足以顯露paul smith的誠意了。
最近有則新聞說,宅男至愛的新垣結衣老師——不要去搜索,是個正常的演員——因為《王牌大律師》人氣再上高峰。
早前她以一身性感造型拍攝泡麵廣告。
有傳媒爆料她這個廣告已經可以獲得7,000萬日元(約480萬元),成為霓虹廣告女星一姐!
霓虹那邊的藝人薪酬比內地低好幾個檔次,華夏這邊的頂級代言都已經炒到了一千五百萬到兩千萬。
但也足以說明一千萬是一個無比誇張的數字。
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還代表著你在娛樂圈的地位。
如果你這個代言拿了一千萬,那你接下來的代言,沒有五百萬都不好意思拿來和你談。
而五百萬,是一個準一線,老牌二線的代言價格。
理論上應該要拒絕的,可是paul smith給的實在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