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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作者:千年龍王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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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了半天的土豆,結果收了個西瓜。這就是李二現在的感覺!

    第一次,李二覺得自己似乎還有一個選擇。太子必需是嫡子,這是絕對不可以更改的。以前自己也是在李承乾和李泰之間艱難抉擇,可他有三個嫡子。誰能說太子就一定得在年長皇子中產生?自己龍精虎猛,再活個十幾二十年應該沒啥問題。到時候,李治也正在壯年。

    無論是李承乾做了皇帝,還是李泰做了皇帝。他們之間必然有有一個會死於非命,不是做了皇帝的李承乾幹掉了李泰,就是做了皇帝的李泰幹掉李承乾。

    內心之中,李二還是不想看到自己的兒子們互相殘殺。李淵那句「我的兒子互相殘殺,你的子孫將血流成河。」自始至終都是李二心裡的一根刺!

    俗話說前邊有車後面有就轍,自己這個車駕的不好。後面的子孫,難免有樣學樣。

    刀兵對於一個帝國的破壞,再也沒有人比李二更加清楚。一場政變,甚至可以毀掉他親手締造的大唐帝國。這是他一輩子的心血,也是作為帝王的驕傲。李二不能讓任何人毀了他,絕對不能!

    「雉奴!林邑王似乎大唐頗有微詞,對朕也不是發自內心的恭敬。你說應該怎麼辦?」李二看著扮乖寶寶的李治問道。

    「父皇,這樣的人不臨之以威不足矣讓蠻族宵小臣服。況且在交趾山高路遠,林邑更是在深山密林之中。父皇在此他就敢頗有微詞,父皇若是回了長安,他更加不會將大唐放在眼裡。兒臣所見,應該儘快剷除此人。」李治想了一下,中規中矩的答道。

    「嗯!此事就由你來辦,十二歲的大孩子了。既然要開牙建府,也應該辦些差了。」李二大手一揮,就把事情扔給了李治。

    「諾!兒臣這就去辦!」李治躬身施禮,然後退了出去。

    林邑王現在就在交趾城,想要幹掉他簡直是易如反掌。不過李治還是沒有輕舉妄動,而是去找了雲浩。在大唐的將軍中,雲浩簡直就是殺人魔王一類的存在。尤其是對待異族,心狠手辣絕不手軟。這一次在南洋,更是搞起了種族滅絕。短短几個月的時間裡面,海峽城堡方圓百里之內讓他弄得人煙稀少。

    南海裡面不少的島國,甚至人口都被雲浩抓光了。聽說至今海峽裡面還盤踞著無數鯊魚,海灘上面更是有數百條巨大的鹹水鱷魚。隨時準備將死人的屍體吞進自己的肚子!

    由於沒有經驗,李治認為自己很有必要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林邑王畢竟是王,手下管著八百里僚寨。一個弄不好,絕對會出大事故。李治可不想自己帶著大兵,在叢林裡面追剿那些黑漆漆的僚人。

    「陛下讓你辦這個差事?」雲浩看了一眼李治。他沒想到,李二居然會讓李治辦這件事情。

    這是對李治的考驗,看起來李二終於將李治列為繼承人的考核對象。帝國需要一個堅毅的皇帝,具體表現在對李二和長孫要夠孝順。對待帝國的敵人,卻要心黑手很。現在,就是拿林邑王在試刀。看看這位年僅十二歲的晉王殿下,有沒有殺人的勇氣和魄力。當然,同樣考驗李治是不是還有一點智慧。

    「晉王殿下想要怎麼辦?」雲浩坐回到矮榻上,悠閒的問道。好像兩個人討論的不是去殺人,而是明天早上吃什麼。

    「孤並沒有想好怎麼辦,這才來請楚公幫著拿的主意。這種事情沒有楚公這樣的肱股之臣拿主意,小王怕辦不好。若是耽誤了父皇的事情,小王簡直是萬死莫贖。」事實證明,這孫子裝孫子的功夫了得。拱著手弓著腰,一副討好的表情看著雲浩。

    雲浩撇了撇嘴,這就是一隻小狐狸。這年紀就知道借力打力,長大了那還了得。

    想了一下,雲浩決定還是幫一把這小子。別的不說,至少拉一段香火情。今後見面,也不至於尷尬。再說,如果事情處理不好。讓林邑王逃回到林邑去,他一定會成為大唐南部的一顆毒瘤。如果李二命令自己帶兵去討伐,那可就糟了。該死的叢林,蚊子和螞蟥就能把人給吃了。

    「想要幹掉林邑王,殿下必需這樣……這樣……這樣……!!」

    李治越聽小眼睛越亮,不得不佩服雲浩這隻壯年狐狸。這樣做的話,林邑王斷無生理。

    「啟稟陛下!晉王殿下從這裡離開之後去了楚國公那裡,並且跟楚公私會多時。」趙江躬著身子蝦一樣站在李二面前,向李二稟報李治離開之後的去向。

    「噢!這倒是難得!」聽說李治去了雲浩那裡,居然還密會了很久,李二顯得有些意外。

    雲浩這小子可是一向不參與皇子之間的事情,青雀請他飲宴,他居然以崴了腳這樣的藉口搪塞過去。在長安的時候,對李承乾的招攬似乎也不上心。除了李二參加的宴會之外,從無跟皇子們單獨飲宴的時候。

    難道說雲浩也看好雉奴?這小子眼光一向獨到,且看雉奴這一次的差事辦得怎麼樣。如果差事辦的好,嘿嘿……!

    趙江不敢說話,只能躬著腰在李二身前。聽到李二發出「嘿」「嘿」的冷笑,趙江的頭垂得更低了。這是皇帝心情愉快的信號,侍候李二多年,對李二的脾氣秉性早就了解到骨頭裡。

    「二郎!你讓雉奴辦這樣的差事,是不是難為了他。畢竟他今年才十二歲!」長孫聽到李二的冷笑,有些擔心的問道。


    「十二歲不小了,雛鷹的翅膀需要摔打才能硬朗。朕在他這個年月,已經開始混跡於軍伍。在一個姓雲的將軍手下當差,還曾經被打板子。現在的孩子已經不錯了,至少不會有人敢打他們板子。

    再說!有雲浩那個傢伙給他出壞主意,就算是林邑王有三頭六臂,恐怕想活過來也很難。你讓人看著晉王,晉王有何動作都要速速稟告給朕知道。」

    李二要殺林邑王其實就是一句話的事情,之所以讓李治來說。練手的意思非常明顯,就像雲浩猜的那樣。到了該心黑手狠的時候,看看李治的心夠不夠黑,手夠不夠狠!皇帝這一行,絕對是該出手時就出手。李二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李治只有通過了這一關,才能正式進入到李二的視野中,成為皇帝繼承人的又一位爭奪者。

    交趾王下榻在他的大相家裡,他的老婆很多。所以整個大相的府邸就被他徵用,至於大相要去哪裡居住,那就不在他考慮範圍之內了。

    這幾天簡直要鬱悶死了,來了一群穿著黑色鎧甲的狠人。進城第一件事情,就是幹掉了自己的大將軍。戰戰兢兢的交趾王被從王宮裡面掏出來才知道,中原帝國的王要來了。以前只有他去中原朝見的份兒,沒想到這一次中原的皇帝居然親自來了。自從有文字記載以來,這還是第一次。

    那是一個真正的王者,聽說他的帝國騎馬要走一年才能從這一頭走到那一頭。遠不是自己這個小國王可以冒犯的,聰明的交趾王立刻開始裝孫子。這一裝就是半個多月,客人還沒有走的意思,難道說他們想常住?

    交趾王很擔心自己的那座王宮,今後自己還能不能再住進去。

    下人來稟報,那位帝王的兒子來了。不是那個胖胖的,頗為威嚴的兒子。而是他的小兒子!交趾王趕忙整肅衣冠,這麼晚了也不知道來幹嘛。

    「交趾王!孤是晉王,今天奉陛下旨意要來與交趾王商量一件事!」李治冷著臉,對著交趾王說道。舌人很囂張的將李治的話翻譯一遍,不知道他是怎麼翻譯的。反正交趾王的腦袋垂得更低了,都快塞褲襠里了。

    「交趾王說,願意聽從天可汗的吩咐。」舌人將交趾王的話轉述給李治,李治滿意的點了點頭。

    「很好!讓他點齊自己的兵馬,另外準備一些他們交趾人的軍裝交給段將軍。」

    「不知道殿下要小王點齊兵馬乾什麼?」交趾王聽到這裡,不免有些疑惑的問道。

    「誅殺林邑王!聽說你們這些年的關係並不好,有大唐做你的後盾,你小子有仇報仇有怨報怨的機會來了。」李治微笑了一下,然後轉身對身後的段珪說道:「讓咱們的人穿上交趾人的軍服,行動期間不許說話。趁著黑夜四面包圍,記住不許走漏一人。明白麼?」

    「諾!末將明白!」李治手裡有李二的令牌,段珪自然不敢忤逆這位晉王殿下的意思。

    聽說要誅殺林邑王,交趾王的眼睛明顯亮了一下。交趾與林邑交界,雙方其實並不和睦。邊境上時有摩擦,甚至林邑王還參與過自己爭奪王座的爭鬥。當時林邑王支持的可是自己的兄弟!如果不是自己當機立斷,早就成了刀下之鬼。

    當上交趾王之後,更是幾次與林邑發生戰爭。雙方忽悠勝負,誰也奈何不了對方。這一次是唐人的皇帝來這裡,林邑王才不得不來交趾。不然,借他八個膽子也不敢來交趾城。

    當然,唐人的背書很重要。如果沒有唐人的保證,林邑王也是不敢來的。交趾王正是害怕這些唐人,才沒有敢對林邑王下手。如今唐人發話了,甚至還要喬裝改扮幫著自己幹掉林邑王。交趾王的鼻涕都快樂出泡兒了!

    立刻吩咐自己的手下,集合兵馬準備幹掉自己的老對手。

    這就是雲浩的計策,借用交趾人的手幹掉林邑的王。然後大唐會以調停人的方式出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為和稀泥的老祖宗,大唐帝國有許多這樣的專業人才。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林邑人恨上交趾人,至於唐人只是作為他們的第二恨目標就好。人們會對強大的敵人選擇遺忘,卻對實力旗鼓相當的敵人恨之入骨。老虎在河邊走路的時候不小心踩破了一枚蛋,從此它喝水的時候就不得不時刻注意睡眠上,有沒有枯木一樣的東西在遊動。

    這個時候,讓一頭狼去恨一隻狗就顯得非常有意義。

    林邑與交趾接壤,一旦他們打起來。那麼交趾必將更加需要大唐,這裡是奴隸貿易和海外貿易的中轉站。未來的地理位置將會十分重要,更何況這裡還有一座天然良港。那港里的水深,走大唐號這樣的巨無霸都沒問題。

    自從唐人進城之後,交趾人的軍卒就被趕到了城外。這時候,反倒是成了便利。交趾人對地形非常熟悉,迅速的對林邑人形成了合圍之勢。

    林邑王也不是一個簡單貨色,這次來交趾他也做了防備。他帶來了林邑最為勇猛的戰士,足足一兩千人。這幾乎就是林邑軍中精華,就算交趾王對他下手。林邑王也有把握衝進叢林裡面,到了叢林裡面就是林邑人的天下。交趾人……!他們還不成!

    潛伏在暗中的探子,在第一時間就發現了交趾人的舉動。並且及時的發出了警報!

    交趾王得了警報不敢怠慢,立刻帶領著自己的隊伍意圖向外衝殺。他的目標很明確,只要衝進叢林就好。在那裡,不管是唐人還是交趾人,都不會是林邑猛士的對手。更何況,自己在叢林裡面已經埋伏下三千人馬。只要自己進入叢林,就會在軍兵的保護下離開交趾回到林邑。

    黑燈瞎火林邑王帶著人衝鋒的時候猛然發現,面前的對手雖然穿著交趾軍服。可一個個身材高大,手裡平端著強弩。前排第一個發射之後,立刻後退!第二排接著上前射擊,然後是第三排。等到第三排射完之後,第一排的士卒已經將弓弦拉好,鋒利的箭頭在月光下異常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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