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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撲空

作者:天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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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日短。

    沐睿的親信,到三皇子府門口的時候,天色已近黃昏。

    他沒有久留,只把一封加了蠟封的信,交給了守在門口的侍衛,便急急的騎馬離開了。

    在黔國公府,沐睿這明明是嫡長子的人,地位非常尷尬,除幾個他母族送來,從小伴他長大的仆侍和侍衛,幾乎沒幾個人,願與他這個,不得沐昌祚喜歡的人站在一對。

    所以,他自小便養成了,做事謹慎低調的習慣,即便面對旁人的示好,也會有所保留的,選擇不會使自己身陷囫圇的應對,並於暗中,百般試探。

    就像,這封送來三皇子府的信,他加蓋的蠟封,就不是他自己的私印,而是一枝梅花,信中的字跡,也刻意扭曲,使人無法以字跡對照分辨,指責這信,是出自他於手中。

    「送信來的,應是黔國公府下人,三爺。」

    將信送至翎鈞面前,侍衛依著慣例,對他詳述來人的言行舉止。

    「他自稱黔國公府睿少爺侍衛,奉睿少爺命令,來給三爺送謝貼。」

    大部分名門世家,都有送謝貼的習慣。

    這樣做,一來,可以回復對方,自己的確收到了請柬,準備參加筵席,使對方早做準備,或儘早通知對方,自己無暇或無能參加,抱憾致歉,使對方免遭空席尷尬,彰顯己方謙遜有禮。

    二來,可以「順便」打聽,其他受邀之人出處,並籍此,提早準備,以什麼話題,與自己希望趁機結交的人攀談。

    像沐睿這種,只使下人送來帖子,什麼都不問,就迅速離開的,通常,只有兩種情況,不打算參加或另有隱情。

    沐睿,這整天掐著指頭盤算,怎麼才能與翎鈞關係更進一步,使自己在黔國公府里,取得些話語權的人,自不可能是送謝貼來表示,自己不參加翎鈞婚宴的,那,剩下的一種可能,便只余後者。

    「知道了。」

    翎鈞一邊說著,一邊拆了謝貼,從裡面,抽出了一張泛著黃色的草花箋。

    「九月回來了麼?」

    草花箋。

    這種只有閨中女子,才會使用的紙箋,總讓他本能覺得,是訴相思用的,從而心生牴觸。

    眸光落於紙上,翎鈞劍眉微擰。

    隨後,便似隨意至極的,跟站在他旁邊,等他吩咐的侍衛,問了一句,「什麼時辰了?」

    「回三爺話,申時末。」

    扭頭,看了一眼滴漏,確准沒有疏漏,侍衛才重又把目光落回了翎鈞身上,態度恭謹的答道,「九月已經去了三刻鐘,算路程,早該回來了,然至屬下來報,尚未見到府上馬車蹤跡。」

    「你去罷。」

    「待九月回來,讓他來跟我復命。」

    翎鈞輕輕的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的右手食指,有一下,沒一下的,在桌子上敲著,劍眉微擰,仿佛,是正在思考什麼,需要儘快做出決斷的事。

    沐睿的這封,寫在草花箋上的信,詳述了沐德豐的行蹤。

    其中,對沐德豐在聽弦坊門口,對朱堯媛的糾纏和朱堯媛離開後,他與聽弦坊主人的「爭執」,都說的頗為詳盡。

    翎鈞知道,這是一種「賣好」。

    雖未直言,朱堯媛有可能與那聽弦坊主人「有私」,卻足夠給翎鈞提「醒」,事情的嚴重。

    於皇子而言,姐妹,皆是謀權便利。

    若翎鈞欲利用此事,鉗制朱堯媛為他所用,大可當回好人,救下那聽弦坊主人後,將其豢養在府宅後院裡面,若厭棄此等「私相授受」,亦可為了保住朱堯媛的名聲兒,對此事置若罔聞,借沐德豐之手,將之除去。

    「不管媛兒是不是跟那人有私,我都不該,讓一個平民,為了我的謀劃,無故殞命。」

    翎鈞的右手食指,似乎在桌面兒上敲的更快了一些。

    他總覺得,這事兒,應不似沐睿信中所寫的這麼簡單。

    在燕京這塊兒地皮上,沐德豐,可是與成國公府的朱時彤,定國公府的徐岳成,魏國公府的徐維康,並稱「四害」的存在。

    雖然,尋常百姓並不敢在場面上,公開這麼評價他們,但私下裡,大家,都是心知肚明。

    那聽弦坊,是家有些年份的樂器鋪子,近兩年來,更是因為老掌柜突然辭世,掌鋪的少東家,是位琴藝卓絕的琴師,而頗得世家名門出身的閨秀們追捧。

    於理,一個這樣的鋪子,該不至於如此魯莽的,與沐德豐為敵的才是。

    除非……是那聽弦坊的主人,當真如沐睿在信上說的,與朱堯媛「有私」……

    不,恐不僅僅是因為「有私」,看不慣那沐德豐做派這麼簡單!

    若他沒猜錯,那人,應是聽到了,沐德豐說了什麼,將對朱堯媛有傷的話,才忍不住,對他動了手。

    不過,那人,當真只是個樂器鋪子的主人麼?

    沐德豐雖是個不學無術的紈絝,卻好歹也是個武勛世家出身的,再加上,有佩劍和揣著鞭子的惡僕「傍身」,尋常百姓遇上他,怕是只有吃虧的份兒。

    而這個,樂器鋪子的主人,卻是只遣了個在身邊伺候的仆侍,就把沐德豐的仆侍打了個撲地吐血,把沐德豐嚇得抖成了篩子……

    翎鈞打算,親自去一趟那聽弦坊,與那聽弦坊的主人,坐下來,談一談。

    當然,他需要先等九月回來,聽九月跟他稟報,彼時,朱堯媛跟沐德豐,都說了些什麼。

    ……

    月黑風高夜,殺人放火天。

    沐德豐帶著一眾手下,拎了火油,砸開聽弦坊大門後,才驀得發現,明明在二樓亮著一盞油燈的鋪子,早已人去樓空。

    原本,擺在一樓的琴瑟琵琶,笙笛玉蕭,皆已不知去向不說,通往二樓的樓梯位置,還掛了一副掛在白色麻布上的,用以嘲笑他的畫像。

    所繪,正是他今日,被落雪嚇得渾身顫抖,連佩劍都不敢拔出來的蠢慫模樣。

    「混蛋!」

    報仇不得,又遭羞辱,沐德豐頓時便被氣的一蹦三尺高。

    快步上前,扯下那副畫像,使腳狠踩了一頓,猶覺不解氣的撿了起來,使佩劍捅了幾十個窟窿。

    「給我把這間,給我把這間倒霉鋪子燒了!」

    把已經瞧不出所繪內容的白色麻布,使佩劍挑了,伸到火把上引燃,沐德豐瘋了般的,沖跟他同來的手下,大聲嘶吼道。

    像這種,帶手下殺人放火的事兒,本是沐德豐這種,武勛府邸出身的少爺,也該極盡低調,竭力少弄出聲響來,引人耳目的事兒,此時,卻因為他被刻意牽引出的怒火,而成了「堂而皇之」。

    火油,被潑的滿地都是。

    原本黝黑的街道,頃刻間,火光漫天!

    咔噠,咔噠,咔噠。

    金屬碰觸青石路面,而發出的厚重聲響,突然自附近的巷子裡傳出。

    緊接著,一片亮呈呈的鎧甲,便晃得包括沐德豐在內的眾人,本能的使手擋住了雙眼。

    是神機營。


    「縱火傷民,抓起來!」

    帶頭的,是姜如松。

    姜家出身的他,有著一如姜老將軍的耿直。

    聽到姜如松命令,兵將中,自發的分出了十幾人,手持繩索上前,其他人,則齊刷刷的舉起手中火器,對準了包括沐德豐在內的縱火之人。

    姜如松是隆慶皇帝身邊紅人,這一點,燕京無人不知。

    見率人前來的,是姜如松,縱沐德豐是個傻子,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今晚,是註定要栽了。

    但,認栽是一回事,服罪,卻是另一回事。

    「姜統領!」

    「姜統領誤會!」

    此時,沐德豐突然有些慶幸,這鋪子,已在自己著人放火之前,就人去樓空了。

    他高舉雙手,跟站在隊伍正前方的姜如松表示,自己沒有要反抗的意思,他有話說,僅僅是,有話要說。

    燕京「四害」的惡名,並不是新近才有。

    一向嫉惡如仇的姜如松,對這「四害」之一的沐德豐,本就沒什麼好印象可言。

    「本統領親眼所見,你砸人商鋪,縱火行兇,有何誤會!」

    狠狠的瞪了沐德豐一眼,姜如松半個字兒的好氣兒都不打算給他。

    總算被他抓到,這沐德豐作惡的證據,哼,這次,看他還如何巧舌如簧,逃出升天!

    「縱火,縱火我認,行兇,可是姜統領冤枉在下了!」

    「而且,在下縱火,並非毫無緣故!」

    見姜如松肯與他說話,沐德豐忙往前又蹭了半步,急急的跟他解釋道,「這家鋪子的主人,曾於今日,無故使人毆打在下和在下的仆侍,在下本欲帶人來,將其捉去衙府問罪,不曾想,他竟畏罪潛逃,還畫了侮辱在下的畫像,掛在了鋪子裡面,在下,在下也是也是一時憤怒才,才命人縱火的!」

    「哦?」

    「半夜抓人,送衙府問罪?」

    「不知,沐少爺說的衙府,可是大明朝公設的衙府?」

    傍晚時,他得到消息,說沐德豐欺辱平民未成,恐於今夜行兇。

    為避免傳信有誤,他特意使人傳喚了聽弦坊周圍商鋪的夥計「審問」,在確准了,消息無誤後,才跟隆慶皇帝稟報,索請了兵符。

    隆慶皇帝最恨恃權謀私,在聽了他的稟報後,龍顏大怒,毫不猶豫的御筆一揮,撥了一百錦衣衛和二百神機營兵將給他,命他除惡務盡,於是,才有了如今,他率人圍堵沐德豐的情形。

    「衙府有鳴冤鼓。」

    「縱是半夜,也有勤勉恪業的大人,為良善主持公道。」

    「在下之所以夜半前來,是怕白天時候,此街有百姓行走,若惡徒發狠,使無辜之人受害,豈不殘忍?」

    論狡辯,縱觀整個燕京,也尋不出幾個,能比得上燕京「四害」。

    畢竟,他們作惡多端,一些狡辯伎倆,早已駕輕就熟,連編纂,都不需多眨半下兒眼皮。

    「若大人覺得,在下因怒縱火,毀了鋪主商鋪,在下依律,十倍賠償便是!」

    只要沒有人命,就不至於被收監定罪。

    只要不被收監定罪,他的父親,黔國公沐昌祚便有法子,將這事兒,徹底擺平!

    然而,未及沐德豐得意,一個兵士的稟報,就將他自雲端,砸到了黃泉。

    「稟報統領。」

    「二樓臥房,發現四具男屍,皆已被焚燒至無法辨識。」

    「屍身周圍,有血塗地,以色澤分辨,應,不是舊跡,且,四具男屍的手腳,皆被人以疑似繩索的物事綁縛。」

    「屬下以沙土滅火後,在其中一人的手腕位置,發現了這個。」

    兵士一邊說著,一邊將一截被焚燒殆盡的鞭柄,遞到了姜如松面前。

    所有名門世家,都喜在物事上,鏤刻府中徽記,以此,來彰顯其所有。

    而這柄未被焚燒完的鞭柄尾端……那象徵了其歸屬的標誌,銀色獵鷹,正是,獨屬於黔國公府!

    「殺人縱火,證據確鑿,把這群傢伙,悉數送衙府關押候審!」

    說這席話的時候,姜如松的聲音里,帶了幾分黯啞,他緊握火器的手,也因太過用力,而青筋暴起。

    他本以為,自己來的正是時候,剛好夠保護無辜,使其免遭沐德豐毒手,卻未料,終究,還是晚了一步。

    四條人命。

    四個男人沒了。

    這便是等於,四個尋常百姓人家的天,塌了啊!

    快步上前,揚起手,往沐德豐的臉上,狠狠的摔了一記耳光,姜如松的眸子,仿佛,是能在下一刻,就噴出火來。

    「此事,我會報陛下親閱。」

    「待天亮,你去西市,買四口棺材回來,先把他們屍身裝了,送去義莊安放。」

    「若有親眷來認,便使人給他們送回家去,再支二十兩銀子,讓他們用於安葬。」

    打了沐德豐耳光後,姜如松的怒火,像是稍稍消弭了一些,深深的吸了口氣,轉身,對站在他身後的副官吩咐道。

    「他們,因我思慮不周而死。」

    「喪葬銀子,從我的俸祿里扣。」

    「記下他們的住處報我,以便將來,我去給他們家裡幫襯。」

    尋常百姓身死,只需三五兩銀子,便可將亡者好生安葬,而今,姜如松已使人為這些死人購置棺材,所需花費,只會更少。

    他使人去給亡故者家裡送二十兩銀子,其實,已是等於,給了他們生計。

    但,饒是如此,他仍覺心中愧疚,恨不能,打自己一頓軍棍自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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