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飛逝,終於又到了7歲這年。
和王重猜測的一樣,在父親王全才離開7天之後,孫員外家的家僕在這一天果然過來了。
「是王家嗎?」這家僕一進來便問道。
「是啊,你是誰?」陳玉出了門。
「我是孫員外的家僕,前夜我們家遭遇盜賊,在打鬥的過程中,你相公受傷了,現在在府上養傷,這些日子恐怕是回不來家了,你隨我去看看吧。」
「啊,我馬上去……」
陳玉剛想要收拾東西,突然一拍大腿:「哎呀,二平這孩子,出去玩怎麼還沒回來。」
之前她在家曬衣服,王二平開始還在前院玩著的,這一轉眼不見了。
其實這時候王重躲在自家的後山上,在草叢裡悄悄的看著這裡,他知道自己只有躲起來,身為母親的陳玉一時半會肯定是走不了了,等熬到傍晚,他們也就不會大半夜趕路了,這樣一來,就錯開了和馬大戶遇到的可能。
完美!
「二平,二平,這孩子真是的,這時候不見了,找見了非打死他。」
陳玉一般是不打孩子的,除非惹急了她。
「不著急的,王夫人,尊夫傷的不嚴重,我家孫老爺已經請了縣上最好的大夫給他看病,你先找孩子要緊。」
「那個,到底是出了什麼事?」
這家僕把事情大致說了一下,陳玉懸著的心鬆了一些,「那好,我先找孩子,二平,二平……」
之後,陳玉去村里挨家挨戶找孩子,發現還是找不到,最後全村的人幫忙一起找,王重優哉游哉的躲在山裡,這一片山他以前就踩過腳了,因為經常被村民砍柴的緣故,猛獸根本沒有,所以很安全。
太陽終於落山了。
陳玉這時候幾乎哭成了一個淚人,坐在自家院子裡哭著喊道:「我相公遭賊人所傷,現在孩子又沒了,我該怎麼面對我相公啊,嗚嗚嗚……」
村裡的其她婦女們輪流安慰,至於還有一些大老爺們打著燈籠幫忙尋找,可是所有人都明白,這孩子白天都找不到,晚上更不用說了。
估計是被狼叼走了。
所有人暗暗猜測。
「娘。」就在這時,王重灰頭土臉的從田地里鑽了出來。
「二平!」
「二平這孩子回來了。」
村里人一個個驚訝的走來。
「二平,你這是跑去哪裡了?」陳玉連忙跑過來,抱著王重緊張的檢查著,還好,沒缺胳膊少腿。
「娘,我被狼叼走了,它要吃我,後來我撿了一根木柴,狼可能害怕,自己跑了。」王重好似緊張的繼續道:「後來我在山裡,怎麼也找不到出來的路,剛才我看到這裡都是燈籠的燈光,就過來了。」
「原來是這樣,謝天謝地,佛祖保佑。」
原本陳玉以為王重是貪玩,準備打一頓的,沒想到這孩子是被狼叼走了,萬幸的是沒出啥事。
村里人一個個嘖嘖稱奇,暗道王二平這七歲的小娃娃可真行,把狼都嚇跑了。
「這二平真是厲害,我要是遇到狼,恐怕都跑不動道。」
「可不是麼,聽說狼你越是跑它越是追你,我們兩條腿怎麼跑得過四條腿哦。」
「這說明二平吉人自有天相,二平他娘,你們好運氣來了。」
村裡的人都很淳樸,沒多猜測王重的話,就算有奇怪的,也不會去深究,畢竟一個七歲小孩罷了,他無緣無故騙人幹什麼?
很快的,這些人在陳玉感謝之下各回各家了。
「夫人,這天色已經晚了,夜路不好走,我們明日啟程吧。」孫家家僕提議道。
「嗯,那好吧,晚上若不嫌棄,住一宿我家偏房吧。」陳玉道。
「那就麻煩了。」孫家家僕不好意思的點點頭。
之後,陳玉準備了一些飯食,三人吃罷休息去了。
第二天陳玉起了個早,收拾好行囊,拜託了左右鄰居照看家中圈養的雞鴨羊,抱著王重和孫家家僕前往縣城。
不過走之前,王重指著孫家家僕道:「你穿這身孫家的衣服,不太方便吧?」
上次這人就是衣服被馬大戶認出,導致他們三人被殺,這次走之前為了以防萬一,王重一定要他換了衣服。
「怎麼了?」這家僕一樂,尋思著這7歲小孩真好玩。
不過王重下一句話,讓他嚴肅起來。
「那群馬賊沒死光吧,萬一半路上遇到你,肯定認出你就是孫家的,你說他們會不會對付你?」
王重的聲音雖然奶聲奶氣,但聽在耳里,這家僕心中咯噔一下,是啊,去縣城要經過官道,來往行人很多,萬一運氣不好遇到馬賊,被他們認出自己是孫家家僕,以那群馬賊的兇殘程度,肯定會報復,十條命也不夠他活的。
「夫人,令郎說的對,你看我這腦子,還不如一個孩子,這衣服我確實不方便穿。」
陳玉從屋裡拿出一件王全才的衣服:「那你穿這件吧。」
「多謝了。」
換好衣服之後,三人啟程。
一天一夜後,終於進了縣城。
這縣城還是王重第一次過來,人果然比村子多的多了,時不時還能看到幾個巡捕走來走去。
路過一些賣菜的小販,聽他們說話,這才知道因為前些日子孫員外家遭遇馬賊,死了不少人,不過馬賊這邊死的人更多,為了追捕剩下的馬賊,所以縣城裡的捕快基本上都出來了,四處搜尋著。
終於,三人來到一處大宅院的門口,門匾上面刻著金碧輝煌的兩個金子:孫府。
「要見我老婆了麼,還真是讓人無奈。」
王重稚嫩的臉緊皺了起來,尋思著下一步怎麼做,才能讓媳婦看看他的厲害,敬佩他。
原主執念那麼深,恐怕就是因為這孫秀秀看不起他,甚至還欺負他。
該不會還給他戴綠帽子了吧?
王重眼中閃過寒光,幸好他們相見的時間是7歲,自己有手段讓孫秀秀知道他的厲害,讓她知道知道,什麼叫做鞭長莫及!